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开出罚单。
罚单显示,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是:部分高管人员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实际履职,向监管部门报送关联方信息档案不完整,以及保险资金投资非受托人自主管理信托产品等。
针对以上问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罚款678万元。同时,对曹琦、李宏、徐钢、林剑锋、陈沫、王向阳、邓先虎、李冠莹、徐伟文、乞宁、李光耀等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罚款共计7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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