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该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旨在规范相关人员持股及变动行为。适用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
制度规定,相关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前需提前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并接受核查。禁止转让股份的情形包括股票上市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等特定时期。核心技术人员减持首发前股份须遵守12个月禁售期及4年内每年不超过25%的减持比例。
此外,相关人员在特定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如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等。违反《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短线交易收益归公司所有。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新增股份按比例计算可转让数量。公司需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并披露相关人员持股变动信息,交易所对特定情形实施事前控制和事后监管。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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